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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随意杀戮,只是在饿了的时候,他才去猎捕食物,他喜欢吃自己动手捕来的野兽。

    秋天来了,森林里出现了大批的麋鹿,那些麋鹿在慢慢地迁徒到温和的低深山谷,准备过冬。巴克已抓住过一只离群的半大麋鹿,但他渴望与更大更凶猛的动物搏杀。一天,他在小河源头的分水岭上,看到一群麋鹿,总共二十来只,为首是一头巨大的雄鹿。他六尺多高,凶猛异常,正是巴克所要找的对手。巴克慢慢走上去,雄鹿看到了他,晃动着巨掌般的鹿角,狂声怒吼,小眼睛凶狠恶毒地盯着巴克。

    根据原始野蛮狩猎时代传下的本能,巴克要捕到他,就得使雄鹿与他的队伍隔开,可这谈何容易!巴克在雄鹿那对长角和宽阔吓人、瞬间就能踩死他的蹄子刚好够不到的地方,又跳又叫。他明白,雄鹿的长角和蹄子,他只要轻轻碰一下,便会叫也来不及地死掉。他必须使雄鹿在他锐利牙齿的威胁下不敢转身,并惹得他狂怒起来,他才有机会进攻。雄鹿开始进攻,巴克假装敌不过又逃不掉的样子,往后退去,诱使雄鹿离开鹿群。可在这时,从鹿群中跑出两头年轻的小鹿,他们在背后袭击巴克,雄鹿趁机回了鹿群。

    野生动物有一种忍耐、执著的精神,这精神像生命一样顽强,不知疲倦,不屈不挠;凭着这耐心,蛛网中的蜘蛛,盘在一起的蛇,还有静静潜伏的猎豹,它们在很长的时间内能静静守候,一动不动。而在捕获猎物时,这耐心更到了极点。此时巴克就是有这种耐性,他千方百计袭击鹿群的侧面,阻挡他们的去路,激怒年轻的雄鹿,搅得携带幼子的母鹿不得安宁,这使那领头的雄鹿暴跳如雷,却又无可奈何。巴克充分发挥了他的耐心,他展开进攻,从各个方向,旋风般地向鹿群进攻。使他们时刻处于他的威胁中。他想通过这种办法,把雄鹿与鹿群分开,他在消磨他们的耐性。

    日落西山,天空渐渐暗了下来。秋天的黑夜只有六个小时,那些年轻的雄鹿的耐心越来越弱,他们的脚步随之变得缓慢和不情愿。日渐临近的冬季在催促他们走向那温暖的平原,可他们怎么也摆不脱这个不知疲倦的不让他们前进的敌人。而敌人想要的,只不过仅是他们的首领而已,这与他们整个群体的生命相比,似乎不足道。于是他们放弃了他们的首领,以此换来巴克的放行。

    夜幕降临,老雄鹿看着他的队伍,他熟悉的母鹿,养育的小鹿,率领的年轻的雄鹿,踉踉跄跄地渐渐远去。他低下了高大的头,是那个恶魔,那个有着白而锐利牙齿的恶魔,挡住他的路,不让他走。他那八百多磅的身躯,经历了漫长而坚强的充满血战与争斗的一生,想不到如今竟要在一个头还够不到他膝盖的动物利齿之下了结。

    由此,巴克昼夜不停地围绕着他的猎物,不让他有片刻的休息,更不让他吃一口食物,喝一口水,好几次,那鹿拼命逃向远方,巴克并不拦截,只是狡猾地跟在后面,他深为对手的这种做法而暗自得意。当雄鹿停下的时候,巴克就休息,雄鹿想要吃喝的时候,他就向鹿猛烈攻击。

    雄鹿在巴克野性的折磨下越来越弱,他那树枝般的长角下的头越来越低,脚步越来越沉重,他鼻子伸向地面,两耳无力地耷拉着,久久地站在一处,一动也不动。此时,巴克就放心而得意地去休息,或是喝水吃东西,而他吃饭休息的时间越来越充裕。此时,巴克喘着粗气,吐着红舌头,两眼紧盯着雄鹿,他感到事情已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。同时,他又觉得脚下的土地,有了一种新的骚动。当这头麋鹿走入这块土地的时候,另外一种生命也跟了进来。森林、河流、空气都为之颤动,这种信息不是由眼看到的,也不是听到的,而是来自一种比视觉、听觉和嗅觉更敏锐的感觉,这种陌生的东西,让他有些不安,他决定办完手头上的事之后去查个究竟。终于,他在第四天将要过去的时候,扑倒了这头硕大的雄鹿。他咬死雄鹿,美美地饱餐一顿,然后倒头大睡,醒来后又津津有味地享受一顿。如此一天一夜后,他恢复了体力,精神亦变得饱满。他向着营地,向着桑顿,大步流星地走去。他几小时几小时地跑着,在蜿蜒曲折的小路中准确地辨认方向,其准确程度,足以让人类和他们的指南针逊色。

    巴克越往前走,越是强烈地感到了这地方发生了一种新的变化。这里有了外来的生命。完全不同于整个夏日存在于这里的生命,一种陌生的生命生息在这儿了。这已无需那种敏锐的神秘感觉了,他完全可以感受到。枝头小鸟在议论着,林间的松鼠在交谈着,就连微风也在窃窃私语。他好几次停下来,深深呼吸新鲜的空气,空气中的气息催促着他,要他快快回去。他总觉得有种不祥的气息笼罩在这片土地的上空,似乎有灾难发生过了,或是正在发生。当他越过最后一个分水岭,走下山谷,返回营地时,不由得小心起来。

    在离营地三里的地方,出现了一条新的小路。巴克的心顿时一惊,脖颈上的毛发纷纷竖起,这条路一直通向他们的营地。巴克急忙跑了上去,他的动作轻快而隐秘,他浑身绷得紧紧的,警觉地注视着周围的迹象。周围的树木、空气都在向他讲述一个故事,一个没有结尾的故事。他嗅出来了,陌生的生命正是沿着这条小路进来的。他发现森林意味深长地沉默了。鸟儿不见了,松鼠也藏起来了。他只看见一个银灰色的东西,紧贴着一根灰色的树枝,躺在那儿死去了,就好像是树上长出的一个瘤子。

    正当巴克像一道影子一样飘然而过的时候,他的鼻子突然扭向一侧,仿佛受到了巨大的拉力。他顺着这股气味走过去,发现了尼格。尼格躺在那儿,侧着身,显然死前很痛苦地挣扎过,一支箭穿透他的腹部,身体的两侧露着箭头和箭尾。

    巴克又走了一百米,发现了桑顿那从道森买的驾辕的狗,正躺在路中央,已快断气了。巴克没停下,他隐隐约约听到一些声音,时高时低。他匍匐着爬到营地边,又看到汉斯死在那儿,全身布满了带羽毛的箭。同时,巴克向桦树小屋前面望去,他立刻怒不可遏、情不自禁地大吼一声,自己却没有意识到,这是他一生中,最后一次让感情战胜了理智和狡诈,这是因为他对桑顿的爱,让他失去了理智。

    伊海特土人正围着桦树小屋的残骸跳舞,突然听见一声极其可怕的怒吼,一匹从未见过的动物凶猛地向他们扑来,这正是巴克。他暴怒了,带着毁灭的疯狂,冲了过来。他第一个冲向最前面的人(伊海特人的首领),把他的喉咙咬开了,血立刻像喷泉一样飞迸出来,巴克不去管他,转身又咬开了第二个人的喉管。他在人群中扑来跳去,撕扯着,咬着,速度之快让土人的箭都无法射中他。他们挤在一起,叫着,喊着,弓箭乱飞,可射中的不是巴克,而是他们自己。有一个年轻的猎手见巴克扑到空中,连忙掷出一根投枪,可巴克的速度太快了,那投枪没扎到他,却穿透了另一位猎手的身体,从后背露了出来。伊海特人大惊失色,他们从未遇到过这样的猛兽,他们撒腿逃向森林,边跑边喊魔鬼来了。

    巴克此刻的确是魔鬼,他紧紧地追在他们身后,把那些跑得慢的一一咬倒在地,撕开他们的喉咙,让他们的血慢慢流尽。这一天简直就是伊海特人的末日,他们四散逃去,直到一星期后,残余的土人才聚集在一个低洼的山谷中,计算他们的损失。至于巴克,厌倦了追击,返身回了营地,营地凄惨阴森。他发现了皮特,皮特死在了毯子里,好像还没醒便被杀了。桑顿拼命与敌人抗争,地上的痕迹依稀可见。巴克嗅着痕迹,来到一个深水沟。水沟旁趴着司科特,她的头和前爪伸在水里,为她的主人而死。沟里的水充满了淘金的污物,浑浊不堪,无法看到水里的东西。巴克知道,桑顿就在下面,因为他的足迹到此就消失了,再无其他痕迹。

    巴克从早到晚站在水边,或在营地四周走来走去。死亡,意味着终止,意味着从生活走出而永不返回。巴克知道这些,他明白桑顿死了,不会再出现了。巴克非常空虚,他空落落地,像是饿了,可食物却填不饱它。当他站在土人的尸体前面沉思时,这种空虚的苦痛被暂时忘却了,而感到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豪——生平从未有过的骄傲。他杀了人,杀了一切动物中最崇高的动物,而且是在牙齿与棍子的法则下杀死的。他看着那尸体,充满了好奇,他们就这样被轻而易举地杀死了。他们比爱斯基摩狗容易猎杀得多。倘若没有弓箭,没有长矛,没有棍棒,他们简直不堪一击。由此,巴克再也不惧怕他们了,除非他们手中有武器。

    黑夜来临,一轮满月从树顶高高升起,照在大地上,仿佛是昏暗的白天。守候在水边沉思与悲痛的巴克,又感到了森林中一种新的不同于伊海特人的生命的骚动,他起身聆听,远处传来一丝细细尖锐的嗥叫,叫声越来越近,越来越大。巴克知道那是吸引他的另一个世界的声音。他走到空地的中央聆听,那诱人的许多音调的呼唤,比以前更有吸引力了,也更紧迫了。巴克决定顺从。桑顿死了,他了无牵挂,人类和人类的要求已束缚不住他了。

    一群狼像伊海特人捕杀它们那样,一路以麋鹿为食,从森林与河流处,侵入巴克的领土。他们拥入空地。在空地的中央,巴克兀然独立,如巨石一般一动不动,等候他们的来临。他站在那里,那么巨大,那么沉寂。狼群惊呆了。他们呆在那里,一时整个空地静悄悄的,没有一丝动静。许久,一匹最勇猛的狼向巴克扑了过来,巴克稍微一移动,然后猛烈出击,立刻咬断了恶狼的脖子,然后又站定身子,一动不动,仿佛根本就没动过。那受伤的狼在地上翻滚着,呻吟着。接着又有三只狼先后冲了上来,可是即刻又一只接一只退了下来,身上、肩上和咽喉上,血不断地流着。

    狼群不耐烦了,整个围了上来。他们急于扑倒对手,挤挤攘攘乱作一团。巴克以他那惊人的神速和机敏从容不迫地应付着。他后腿支着身体,转来转去又扑又咬,似乎四面出击。但为了防止背后袭击,不得不边战边退,离开水沟,退到河床,一直到一个高高的河岸前面的直角处,这是桑顿为淘金而挖下的。这个拐角三面临墙,巴克只需对付上面的攻击。

    他防御自如,攻击猛烈而残酷。半小时后,狼群败退了。他们有的趴在地上,抬着头,竖着耳朵;有的站在远处,紧盯着他;还有的到水沟边去喝水。其中一只又长又瘦的灰狼,小心地走上前来,表示出友好的态度。巴克认出那是先前曾和自己肩并肩奔跑了一天一夜的伙伴。他温和地叫着,巴克也报以温和的回声,他们互相触触鼻子,嗅嗅对方。

    接着,一只带伤的老狼走上前来。巴克咧咧嘴,正要咆哮,可还是坐下来与他嗅嗅鼻子,于是老狼坐下,仰面对满月发出一声悠长的长嗥,其他的狼也坐下长嗥。此时,呼唤准确无误地传入他的耳朵,传入他的心里,这正是他想要的。巴克也坐下来嗥叫。随后他走出角落,狼群簇拥在他身后,半友好半野蛮地向他嗅着。那领头的狼发出召集狼群的嗥叫声,向森林跑去,群狼附和着,齐声长嗥。巴克也长嗥,随后和他们肩并肩地跑向森林。

    巴克的故事,到此就结束了。可是过了几年,伊海特土人就发现这一带狼群的种族发生了变化。有些狼的头上和嘴角,长着黄色的茸毛,胸前还有一条白色的花纹。但是最引人注目的,就是伊海特土人所说的妖狗,这妖狗常跑在狼群前面,异常凶猛、异常狡猾。他们非常惧怕这妖狗,因为他常常在严寒的冬天,偷袭他们的营地,抢他们的猎物,杀死他们的狗,袭击他们的猎人。

    到了后来,传说更离奇了,有的猎人离开营地后,再也回不来。即使尸体被找到,他的喉头也已被咬断,而在尸体周围的地上,留有比任何狼的脚印更大的脚印。每年秋天,伊海特土人总要追捕麋鹿,但有一条山谷,他们从来不敢进,远远望见就止步。那是妖狗的领地。当深夜人们在火堆旁议论妖狗为何要选择那个山谷时,有些女人不禁黯然泪下。

    但是每逢夏天,都出现一位伊海特土人不知道的访客,他是一只巨大的、皮毛光滑的狼。可他又与别的狼不同。他独自穿过美丽的森林,来到林中的一片空地。这里,有一堆黄色东西,从腐烂的鹿皮口袋里露出来,又沉入土里。然后那上面长满了杂草,将那黄色的物体盖住。他就在这里沉思良久、良久。离开时,他发出一声长长的哀号,深沉而悠远。

    但他不总是一个。在漫漫的冬夜,狼群跟着他们的猎物来到这片谷地时,人们常常看到那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动物在苍白的月光下,在闪烁的北极光下,率领狼群急驰着。他高高地耸立在伙伴之前,跳跃着,粗壮的喉咙发出吼声,唱着一首世界年轻时代的歌——狼之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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